為推進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落實到位,進一步抓好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規范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名山交警認真按照省廳《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從三個方面著力,扎實開展好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自推進新標準實施至今,共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480余輛。
一、著力宣傳發動,廣宣傳入人心。
通過名山廣播電視臺、微信、微博等宣傳平臺大力宣傳省廳《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和《雅安市名山區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須知》,廣泛告知社會群眾在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未及時登記注冊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要及時做好登記上牌工作,并宣講超標電動自行車危害和后果,引導廣大群眾自覺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做好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工作,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參與交通,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著力源頭治理,部門聯動降存量。
主動加強與區經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溝通協調力度,緊緊圍繞當前轄區電動自行車管理現況共商有效措施,并形成共識,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各部門各司其責,聯合走訪轄區電動自行車經銷商,摸排轄區超標電動車自行車存量,與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座談,要求嚴格依法銷售合格電動自行車并簽訂《承諾書》,切實從源頭上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降低超標電動自行車存量。
三、著力“放管服”改革,“警保聯動”提效率。
為有效應對轄區電動自行車上戶激增現象,減少群眾等待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科學調整車管所勤務,采取延時服務措施為群眾做好電動自行車上戶服務工作。同時,加強警保合作力度,積極走訪協調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公司,得到保險公司大力支持和配合,通過保險公司人員,向廣大群眾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抽調人員協助保險公司在轄區馬嶺鎮、黑竹鎮、廖場鄉、茅河鎮、前進鎮、聯江鄉、百丈鎮、萬古鄉、新店鎮、中峰鄉、解放鄉、紅巖鄉、車嶺鎮等鄉(鎮)的13個代辦點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保險”工作業務,極大方便廣大群眾就近辦理上戶業務,有效緩解車管所上戶壓力,讓群眾最多跑一次,登記上牌效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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